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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说免除疼痛是患者的基本权利?

疼痛几乎是我们每一个人一生中都会经历的。有人说,医学的历史就是与疼痛或病痛作斗争的历史。遗憾的是,历经千年,人类仍在遭受疼痛的折磨。据西方国家最新调查显示,慢性疼痛的发病率为7%~50%‘全球约有4亿~30亿慢性疼痛病人。

作为症状,疼痛可以告诉我们受伤或生病了,使我们避免伤害或进一步伤害,这种“预警”作用对我们的生存是必要的,是一件好事。例如,50%以上病人都是因疼痛而就诊,因此这类痛(通常是急性痛)被称为是“好痛”。但是,过强(手术后疼痛)、过久的难以治疗的痛(多为慢性痛),即“坏痛”、“恶痛”,带给人类的却是身与心的折磨,它会导致机体功能失调、生活质量降低、劳动能力和/或生活能力下降甚至丧失。显然疼痛已是健康杀手之一。

进入本世纪,由于疼痛在临床诊断和治疗上的重要性,疼痛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,医学界已将其纳入继呼吸、脉搏、体温、血压之后的人类第5大生命体征,奠定了疼痛的重要生物学地位。从2004年起,国际疼痛学会将每年的1011被定为“世界镇痛日”,把10月中旬的一周定为“镇痛周”。目的是在全球范围促进公众、医学界以及政府对疼痛的关注。2001年,美国第106次国会正式将新世纪的第一个十年命名为“疼痛研究与治疗的十年”。

到目前为止,疼痛仍是被严重低估的临床问题和社会问题。无论是患者还是医生,都普遍存在对疼痛的“漠视”或误解。

人们通常认为:“所有的疼痛都是疾病的临床症状,病好了疼痛也就没有了”。部分医生也如此认为。在现实生活中,因长期遭受慢性疼痛折磨导致百病丛生,甚至轻生的患者屡见不鲜。因此,疼痛不是“病”,用不着专门去治,是一种非常陈旧的、并且十分有害的错误观念。及时诊治疼痛,有效控制疼痛,是人生健康的一项重要内容。

实际上,多数慢性疼痛不能仅仅看成是一种“症状”。最新观点认为,有的慢性疼痛本身就是一种疾病(20028月,在于美国加州圣迭哥召开的第十届世界疼痛大会上,与会专家达成的基本共识),例如三叉神经痛、带状疱疹后痛等等。此类“痛”就是“病”,治好了痛,也就治好了病。

此外,“疼痛专科医生只管“治疗”疼痛,反而会耽误病情”也是一种普遍的误解。实际上,疼痛专科医生会严格按照中华医学会疼痛学会编制的《临床疼痛诊疗指南》、《临床疼痛诊疗操作规范》,首先做好诊断,然后才进行治疗。

由于陷入长久的疼痛误区,很多病人在疼痛时,选择了忍耐。如果观念改变,积极求医。完全可以获得机会,告别疼痛。(Tim